唐环总量〔2015〕15号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河北省委、省政府为治理大气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攻坚行动,要求各相关企业必须2015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届时,对不能按期完成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机组运行。近日,我局在调度全市9月份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进度时得知,你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将1#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程安排在2016年3月份实施,将影响全市整体任务完成,作为央企和排污总量较大单位,理应带头治理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现对你公司提出以下两点要求: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10日
(联系人:胡宗华 电话:0315-2311432)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