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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3 14:06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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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环总量〔2015〕6号

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

    现将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紧急通知》(冀环办字函〔2015〕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紧急通知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24日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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