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领办〔201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唐山市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唐山市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和大气污染深入治理,减少电力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河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减少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按照“以大带小,分类推进”的原则,2015年底前全市燃煤发电机组全面完成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实现超低排放,达到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能按期完成升级改造、未达到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机组,将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把控燃煤发电机组准入关口。全市范围内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同步建设先进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
(二)强力推进大型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列入《河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的大唐集团、华润电力、开滦集团和首钢集团的四大集团公司的7家燃煤电厂(大唐集团:王滩电厂、唐山热电厂、丰润热电厂;华润电厂:曹妃甸华润电厂、华润丰润电厂;开滦集团:协鑫发电厂;首钢集团:首钢京唐自备电厂),所有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全部提前至2015年底前完成,采用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单塔双循环、双塔双循环脱硫设施,以及低氮燃烧、高效SCR脱硝等先进成熟技术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保证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年底前全面达到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
(三)有序开展小型燃煤发电机组升级改造。未列入《河北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的12家燃煤电厂(大唐集团1家,三友集团3家,开滦集团3家,滦南2家,玉田2家,滦县1家),由各单位制订本单位的燃煤发电机组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计划。统筹考虑淘汰落后产能和减排改造计划,结合提前完成天然气替代,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抓紧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确保2015年底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面达到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环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年内完成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综合燃煤发电机组燃料热值、锅炉燃烧方式、改造工程技术路线等因素,分情况确定奖补额度。实施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支持企业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和唐山电力公司要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对率先达到河北省地方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机组,可增加其发电利用小时数,提高火电企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积极性。
(二)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各有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支持工程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唐山供电公司要加强机组检修计划管理,在燃煤发电机组实施改造期间全力保障全市电力供应,科学有序推进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
(三)规范监控设施建设。在实施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的同时,严格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在环保设施入口和总排口安装或改造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浓度及氧含量、流速等过程参数进行监测,并与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实时传输数据,满足数据传输有效率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分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性监测点位,并予以固定。
四、组织推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发电企业是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污染治理责任,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抓紧制定本企业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计划,落实项目和资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并保证设施稳定运行,各单位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超低排放升级改造计划和技术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
(三)精心组织推进。市环保局会同市发改委、唐山供电公司,根据电力运行特点和规律,结合区域分布情况,按照省确定的各电厂燃煤机组改造时序,实施错峰、错时改造,有计划、分批次推进,确保机组改造与用电保障两不误。要加强电力运行监测,对实施改造可能造成的电力供需紧张情况,要早准备、早动手,积极协调增加外购电比例,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
(四)加强检查验收。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情况进行调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和企业加快改造进度。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月报告制度,及时跟踪工程进展情况,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各有关县(市、区)环保部门要根据管理权限及时组织环保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降低标准。市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适时组织抽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严格考核奖惩。我市将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完成情况纳入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内容,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并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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