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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5 10:09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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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环发〔2016〕4号

         

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财政局、美丽办:

现将《2016年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6年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5印发

 

2016年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和财政厅关于《2016年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目标

按照加快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以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精品村”和“达标村”等不同工作标准和要求,有计划地逐步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所确定的重点任务和目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省定重点片区(迁安市北部长城山野绿道片区)和市级重点片区(乐亭县、滦县、滦南县、迁西县和丰南区各1个片区)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达到“精品村”比例不低于15%,“精品村”应全部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达标村”建立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体系。

三、治理标准

“精品村”应结合村庄实际,因地制宜建设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运行率不低于90%,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0%。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治污设施长效稳定运行。“达标村”应根据村庄实际及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具备条件的农户要纳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敏感地区杜绝污水乱流现象。

四、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2016年3月底前)。各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和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本辖区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省定重点片区(迁安市北部长城山野绿道片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于3月28日前报市环保局、财政局,经市环保局、财政局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后,连同实施实施方案一并报省环保厅、财政厅备案。市级重点片区(乐亭县、滦县、滦南县、迁西县和丰南区各1个片区)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经县区环保局和财政局论证后,于3月底前报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和财政局备案,对于申请使用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污水处理实施方案需经市级环保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论证后上报。

2、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县(市)区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督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

3、检查验收(11月底以前)。县区环保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向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和财政局报告。

五、工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相关规定要求,美丽乡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管理由各县(市)区统筹、专项安排。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省财政厅已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的片区-迁安市北部长城山野绿道片区,该片区的具体奖补村庄数量和金额,根据辖区情况,由迁安市财政局、环保局研究确定。市级重点片区村庄(名单附后)的生活污水治理,唐山市环保局和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级重点片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各县区可从18个精品村中优选申请资金支持(原则上每个县区选择一个村庄申请市级专项资金支持)。以往已获得中央和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村庄污水治理项目,不再予以支持。

2、强化技术指导。各相关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积极与重点片区乡镇和村庄沟通,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为美丽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当好技术参谋。污水处理工艺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鼓励集中式污水处理方式)进行选取。通过采取户用污水处理罐、人工湿地和膜生物反应器等适宜方式,对农村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按照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执行。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其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市、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

3、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各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程序。涉农资金管理已列入中央和地方“一问责八清理”内容,要督导相关村镇严格落实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避免出现违规现象,资金使用管理符合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

附:2016年唐山市美丽乡村建设市级片区精品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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