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发〔2016〕5号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唐山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和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丰润区、玉田县环保(分)局、财政局:
现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和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冀环规〔2016〕65号)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你们要按照省环保厅和财政厅的要求,强化对项目的督导,加快工程实施进度,保障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资金支出的70%,8月底前形成全部支出。自2016年4月开始,实行水污染专项资金和项目进展月报制度(表样见附件2),每月3日前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报送上月进展情况。此前唐山市环保局印发的《关于抓紧实施〈唐山市还乡河水污染防治2015年实施方案〉工程项目的函》(唐环函〔2016〕5号)报表要求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何银利 电话:2314256
市财政局:张 宏 电话:2801375
附件:1.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和方案实施工作的通知
2. 河北省2015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唐山市财政局
2016年3月17日
抄送:丰润区、玉田县人民政府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7印发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