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环保分局:
按照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2017〕783号)(附件10)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跟踪督办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强化应急值守,确保环境安全。
一、推进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
(一)各分局要建立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省厅“全方位、无死角”,“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权责”的要求,将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中,较大、重大环境风险源要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制定年度环境隐患排查方案,结合“双随机检查”、“各级督查检查”、“专项行动检查”、“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检查”等,适时组织按期完成环境隐患排查。
(三)对较大、重大环境风险等级企业和工业园区每月检查1次,对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企业每月抽查20%。排查工作实行留痕管理,填写《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检查表》(附件1)、《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检查表》(附件2)、《XX县(市、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检查汇总表》(附件3)、《XX县(市、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检查汇总表》(附件4)。每季度市局对较大、重大环境风险等级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督查,督查各地隐患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和企业环境隐患整改情况。
(四)全面真实统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统计制度,按月、季填报《XXX年XX(季度、月)XX县(市、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统计表》(附件5)。
二、调整应急预案备案部门
(一)从2018年1月1日起,按照环保部、省厅要求,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受理部门。
1.设区市、县(市、区)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省环保厅备案。
2.各类工业园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市局备案。自2018年1月1日起,市局不再备案除工业园区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各类工业企业和县(市、区)以下政府及直属各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环保分局备案。
(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受理备案后,要填写《XX县(市、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附件6)。
三、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分局要结合日常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强调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完备值班记录,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遇有突发环境事件时除做好值班记录外,还要填写《环境应急值班登记表》(附件7)。
四、切实组织环境应急演练
要统筹组织,认真落实环境应急演练工作,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级政府层面的环境应急演练,可结合辖区内较大、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同时组织、同时拉动。督导辖区内有环境风险的企业和工业园区,每年十月底前,组织一次环境应急演练。应急演练过程中要保留相关文字,音视频材料。督促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应急人员培训,总结应急演练经验,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应急事件能力。
五、建立应急管理信息通报制度
为确保各项环境应急信息按时上报,市局将通过微信群内适时调度、月通报、季通报等形式,开展应急督导工作。各地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将在网站、板报、内部通报上显示,并列入年终考核记分项。
六、按时完成任务
(一)每月2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月报、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市局。每季上报市局附件5季报。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tshjyj@126.com。各地分局要将填报的各附件原件存档,按月组卷备查。
(二)2018年1月10日前将本年度环境隐患排查方案上报市局,环境隐患排查方案应包括隐患排查组织方式、责任分工、隐患排查质量保障要求、具体工作负责人、联系人等。
(三)2018年3月底前上报县级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县级环境应急演练完成情况和较大、重大风险级别企业应急演练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市局。
(四)遇有突发环境事件时除电话、书面报告外,还要上报附件7。
相关附件请到邮箱下载。邮箱:tszwrtq@126.com,密码:ts123456
附件:1.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检查表
2.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检查表
3.XX县(市、区)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汇总表
4.XX县(市、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现场检查汇总
5.XXX年XX(季度、月)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统计表
6.XX县(市、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7.环境应急值班登记表
8.河北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邯郸市“11.06”事故信息迟报情况
9.环保部办公厅《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10.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