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发〔2018〕37号
各县(市)区环保分局、审批局,各有关环评单位:
为适应环评改革要求,保障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现就发现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按照《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的通知》(唐环发〔2018〕13号)要求,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抽取的84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了技术复核,发现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主要评价因子遗漏、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以及评价结论错误等。
二、处理意见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36号)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不能满足管理要求的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智威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深圳鹏达信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家环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为六个月(见附件)。在整改期限内不得在唐山市境内从事、承接环评文件编制技术服务工作。请各有关环保分局、行政审批局予以监督。
整改期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整改期限内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不得受理上述6家环评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整改前已受理的可继续完成审批;整改期满后有关环评单位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上述环评机构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5日
附件:限期整改评价机构复核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审批部门 |
1 |
唐山富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50万吨废钢处理配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环评文件未将厂址北侧20m处的万福庄列为声环境保护目标,也未对其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影响评价。2、未论证本项目危废暂存间依托首唐宝生危废间的可行性。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古冶区分局 |
2 |
唐山科德轧辊股份有限公司轧辊表面处理扩能增效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山西智威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1、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建设与《电镀行业规范条件》的符合性,生产装置半地下布置,不满足《电镀行业规范条件》中“槽、罐、管线按‘可视、可控’原则布置,并设有相应的防破损、防腐蚀等防护措施”的要求。2、铬平衡计算错误,酸雾吸收塔废吸收液总铬源强错误。 3、未给出回用水执行标准。 |
曹妃甸区
行政审批局 |
3 |
唐山市开平区景州钢丝制品有限公司扩建3.6万吨/年镀锌钢丝及钢绞线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1、环评文件确定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但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三级要求进行评价。2、未论证镀锌废气处理设施、废助镀液再生系统、危废暂存间等依托现有设施的可行性。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开平区分局 |
4 |
唐山市增益实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氧化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
深圳鹏达信能源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符合《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中“全省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等量置换或脱硫石膏除外)石灰和石膏制造项目”的要求。2、报告中石灰窑烟气SO2零排放缺少类比实例。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县分局 |
5 |
唐山金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超白压延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环联新(北京)
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1、大气评价因子缺失HCl、F、NH3。2、项目有废水外排,但未分析污水处理厂建成前外排废水对环境的影响。3、大气环境预测评价未考虑在建项目的叠加影响。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迁西分局 |
6 |
遵化市斗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体育器材生产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 |
中辉国环(北京)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主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缺失。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遵化分局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