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瑞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唐山市大气污染状况现状问题及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强化抓环保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就是抓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生态唐山建设重点工作,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腕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一、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3-2017年,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市环境
空气质量逐年改善。201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959,同比2013年下降31.3%;PM2.5年均浓度66μg/m3,同比2013年下降42.6%,超额完成省达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7.3,同比下降8.3%;PM2.5平均浓度60μg/m3,同比下降9.1%;优良天数202天,比率57.71%,其中一级优天数17天,同比增加11天,是2013年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多的一年;重污染天数13天,比率为3.71%,同比减少17天,是2013年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少的一年。2013-2018年,我市连续6年全省空气质量考核优秀,2017年被授予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市,2018年被授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市。今年上半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849,同比下降6.1%;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76%;优良天数105天,同比增加9天;历史首次在上半年退出全国空气质量重点监测城市“后十位”。
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圆满收官
一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淘汰7个49.4万千瓦燃煤机组,累计化解炼铁产能2553万吨、炼钢产能4469万吨,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563万吨压减132万吨;淘汰焦炭落后产能1329万吨;完成唐钢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拌混凝土中心、唐钢炼焦制气厂等12家重污染企业搬迁。二是工业污染全面治理。完成719.7万千瓦电力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新建或改造;完成21454.2平方米烧结机脱硫改造,14010万吨除尘改造;完成79200吨/日水泥熟料窑生产线新建脱硝除尘改造;完成2941.4万吨焦化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完成105家涉VOCs企业治理,1190座加油站、10座储油库和全部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三是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完成市中心区35蒸吨及以下、非中心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8844台,燃煤锅炉改气590台1671.7蒸吨,燃煤锅炉脱硫改造132台15339蒸吨,燃煤锅炉除尘改造186台16874.5蒸吨;划定高污染禁燃区340.76平方公里,完成省达风电、光电建设项目,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80%以上,顺利完成2017年67050户“气代煤”改造。四是扬尘污染强化管控。全市97%以上在建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主城区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率达到100%;市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县级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全市绿地率达到36.41%、绿化率达到39.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8平方米;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城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五是机动车污染有效防治。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约13.9万辆;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市公交公司购入426新能源公交车、1402辆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公交车总量91%。
(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持续削减燃煤污染。完成14.7534万户“双代”改造;完成65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提标改造7台685蒸吨,取缔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55台1103蒸吨,取缔461台企业煤气发生炉、加热炉等燃煤设施;完成全市44台火化炉、11台祭品焚烧炉、11台遗物焚烧炉环保改造;完成省达削减煤炭消费总量190万吨、单位GDP能耗降低4.5%任务。二是深入治理工业污染。2018年完成3535家“散乱污”企业出清,并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今年,对2017至2019年摸排发现的7786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坚决避免“死灰复燃”。化解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产能298万吨,压减煤炭产能201万吨、焦炭产能185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关停国丰钢铁(南区)、路南区万达机械、路北区有色铸件和市中心区177家陶瓷企业;完成121台烧结机(球团)烟气脱硝,177台烧结机(球团)烟气湿法脱硫改造和脱白治理,90座转炉一次烟气点火装置改造,120台烧结机机头和113台转炉烟气一氧化碳在线监测安装,76台加热炉煤气换向吹扫改造和136座高炉煤气均压治理;完成19家焦化企业烟气脱硫脱硝脱白治理,13家玻璃企业脱硫脱硝治理,3家燃煤电厂烟气湿法脱硫“削白”改造;完成20家涉VOCs重点企业、843家一般企业深度治理任务,安装在线监测设施26套、超标报警传感装置405套;完成2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完成897家汽修喷漆企业治理并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拆除或取缔576家、封存停用274家;完成80家恶臭气体治理。三是加快治理移动源污染。推动21条钢铁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任务;唐山港完成建设移动式低压岸电设施16台套,高压岸电设施8套;淘汰老旧车4545辆,推广新能源汽车3299辆;构建唐山市重型柴油车管控决策平台,重点用车企业加装尾气在线监控装置和车流量视频监控终端,配装10套固定式道路遥感监测设备和2辆移动式道路遥感监测设备。四是强化防治面源污染。全市建筑工地和市政工地实现扬尘治理硬件达标率100%,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并联网;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89.8%,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82%;全市完成造林41.5万亩,“一环四线”通道绿化完成9.7672万亩;对手续不全、安全生产和环保治理不达标的矿山全部关停,先后查处非法盗采行为31宗;完成128家露天非金属矿山深度整治并通过市级联合验收;67家省达停产整治露天矿山,已达标验收6处,实施停产61处;4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复绿全部完成。五是科学实施错峰生产。实施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按照各行业绩效评价情况,对全市36家钢铁企业高炉限产产能1859万吨,限产比例31.5%,其他1749家重点行业,免于错峰844家,部分停限产428家,全部停产477家。制定了错峰运输方案,并依托市环保指挥中心在55家重点企业安装了198个车流量视频监控终端,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重型车辆管控。
(三)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展开
按照2019年《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退城硬仗、燃煤污染治理硬仗、车辆污染治理硬仗、“散乱污”出清硬仗、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硬仗;坚决抓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工业炉窑专项整治行动、锅炉治理专项行动、VOCs整治专项行动、扬尘治理专项行动、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坚决加强禁烧、禁燃管控、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强化上级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加大生态唐山建设考核奖励、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生态环保管理体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全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助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特色做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把生态唐山建设摆在全市十项重点工作之首。坚决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要求,市、县都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市(县区)长任双组长的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保指挥中心,作为市委市政府生态环保的一支铁军,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全时值守、精准管控、应急处置、督查执法、考核奖惩的作用。建立了生态唐山建设重点工作月调度机制,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对工作开展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会诊、一月一通报、一月一部署,会上公开曝光对各县(市、区)暗访发现问题,每月空气质量排名第一的县(市、区)党委书记作典型发言,排名倒一的县(市、区)党委书记作检查性发言,带动全市各级各单位聚焦聚力、攻坚突破。
二是逐月制定管控措施。在总结近三年气象条件基础上,结合近三年4至9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根据风向和扩散条件,将全市划分两个区域和时间段,制定了《唐山市重点行业2019年第二至三季度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关于对唐山市重点行业2019年第二至第三季度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补充规定》,对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VOCs工序、涉气企业群实施错峰生产。根据每月气象会商情况,结合下月历年数据分析,逐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在非采暖季错峰生产的基础上,从“关、停、限、治、查、督”六个方面采取加严管控措施。
三是砸实责任链条。制定了《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细化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夯实监管职责和责任边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由各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成立了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整治、违法采矿治理、车辆污染整治、“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环保驻企检查督导、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工程等6个污染治理专项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整治攻坚行动,确保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传导到企业。
四是开展专项巡查。一是市四大班子领导自4月份开始至年底,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夜查专项行动,每天晚上由副厅级市领导带领市直部门县级领导对市中心7区开展夜查行动,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各县(市)区四大班子同步开展夜查行动。二是借鉴中央环保督察经验,今年开展了生态环保专项巡查行动,对所有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年的全覆盖多轮次巡查,边督边巡,突出地方党委政府政治巡查,兼顾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督查,确保生态环保任务落实、上级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防控生态环境领域风险等工作取得扎实新成效。
五是强化执法。加强大气环境执法,紧盯涉气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围绕污染防治设施设置和运行、无组织排放管控、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等重点内容,严厉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检查企业24267家,立案792件、处罚7166.47万元;全市公安系统共立案1069起,其中,刑事案件54起,治安案件1015起;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83人,其中,刑事拘留106人、逮捕21人、移送起诉75人、行政拘留781人。生态环保专项巡查累计检查点位11204个,问责305人。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