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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34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7 16:04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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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政协: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市区机动车限行限号规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9〕7号),非营运小(轻、微)型汽车(包括临时车牌和外地车牌)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禁行号码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时段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时至2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南区、丰润区、开平区、古冶区行政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包括城市(城区)道路和公路,高速公路除外。从限行时段、范围来看,这对市民拓展生活半径和享受便捷出行并未造成较大影响。

我市PM2.5成分组成中硝酸盐占比最大,大约为25-30%左右,其中机动车尾气主要是以NOx为主,在高湿、静稳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二次转化为硝酸盐。2017年秋冬季PM2.5源解析结果,机动车源占比19%;2018年PM2.5源解析结果,机动车源占比为19.7%,呈增长趋势。上述数据表明,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大可导致雾霾更严重。

我市按车牌尾号每天禁行两个号码且禁行号码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是为进一步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挤堵塞,均衡城区交通流量,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建设美丽唐山贡献一份力量。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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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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