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我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制定《唐山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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