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卫平委员:
您好!您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提升唐山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提案建议(第125132号)收悉,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提案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唐山市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大气、水和土壤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
一、稳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唐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唐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明确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和管控的总体目标及任务,并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统筹推进。紧紧结合重点区域、流域水质保护及全市农村环境改造工作重点,科学布局,因地制宜重点推进各年度农村污水治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是紧紧围绕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推进水库周边及引水河流沿岸农村污水治理;二是重点推进还乡河、陡河、滦河等重点河流沿岸村庄污水、垃圾治理,加强农村污水、垃圾管控,有效解决沿岸农村污水乱流、垃圾乱放等污染问题;三是重点开展城郊区农村污水治理,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区带村”等方式,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将临近县城、镇街、开发区(园区)等市政管网规划覆盖村庄的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四是结合新民居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依托新民居改造资金,将农村污水、垃圾配套治理设施建设作为新民居改造验收的主要内容来考核落实。紧密结合地形地貌、区域位置以及农村集体经济基础等诸多因素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定各自适宜的治理模式。在离城镇较远、常住人口密集、经济较发达的村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对居住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尤其北部山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小型净化槽等方式进行分散处理,我市以迁西县为试点,探索建设了一批太阳能微动力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针对潘大水库、陡河水库重要饮用水源开展的污水治理项目,指导县区全部要求建设高标准的(一级A出水水质)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排放水质稳定达标;对村经济基础薄弱的村,对出水水质要求不高的,推广了一批人工快渗集中处理技术等。
按照《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有关要求,到2020年底,我市需累计实现64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4781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截至目前,通过采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污水收集集中治理、分户分散式治理+资源化利用等三种农村污水治理模式,我市已累计完成160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其余村庄均实现生活污水管控。
2021至2025年,计划完成新增1545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为改善唐山市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二、积极推进扬尘治理。
一是成立了扬尘治理专门正式机构。2021年2月19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唐山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中心(正科级全额事业机构),举全局之力,抽调业务骨干,配齐配强监督力量。2月20日对唐山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中心全体成员进行了廉政教育培训会议,培训邀请了市纪委监委驻局纪监委书记胡兆群主讲,对建筑扬尘治理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廉政要求。二是迅速开展扬尘整治月行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全市住建系统开展房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迅速掀起全市扬尘整治月行动,整治行动自2月18日开始至3月18日结束,按照河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的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对全市房屋建筑工地进行全面的拉网式集中整治,全面实现“6257”工作目标:全面实现“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五个到位”(即督导检查到位、整改问题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黑名单制度落实到位、问责到位),建立健全七个管理体系(即责任分包体系、问责体系、行政处罚体系、问题整改体系、在线管理体系、信息上报体系、通报排名体系)。三是开展拉网式督导检查。组建了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的8个专项督导队伍,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分为3轮,第一轮为拉网式排查,第二轮为“回头看”,第三轮为整体验收。各小组对全市共检查建筑工地547项,第二轮回头看检查建筑工地337项,第三轮验收阶段检查建筑工地390项。累计发现问题458个,累计下发建议处罚通知单15份,停工整改通知单4份,限期整改通知单108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有了显著提升。四是加强落实应急响应督导检查。重点对市中心区(路南、路北)建筑工地开展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有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通知文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第一时间下发给市中心区建设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和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并通过微信平台实时调度、短信平台及时转发,2021年以来,通过短信、微信累计转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820余条,确保建筑工地在应急响应期间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三、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市人社局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以“凤凰英才”为抓手,以共享京津高端人才智力为突破,创新机制,拓宽渠道,打造了特邀院士工作站、百名高端人才进唐山、陶博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等引才引智“金字招牌”。截至2020年3月,累计引进院士、专家852人次,其中,市政府“特邀院士”109名,市政府“特聘专家”743名。这些院士、专家长期活跃在我市科研和生产一线,及时解决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难题,为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今年市人社局加大京津高端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柔性引进力度,计划举办柔性引智活动25场,柔性引进京津专家150人,举办“第二十四届陶博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唐山市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场”等大型引才活动,组团参加“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会”“京津冀招才引智大会”“京津冀暨环渤海人才交流洽谈会”等引才活动。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急需的紧缺人才和技术项目需求,邀请环保领域专家来唐对接交流、技术指导、项目合作等,加大柔性引进节能环保领域创新人才力度,提升我市节能环保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四、加强环保宣传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利用线上、线下各种信息平台,在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和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形成部门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企业知法守法、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强大工作合力,我局还出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办法,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20年10月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台、三大通讯运营商短信、公交车、出租车投屏等多种途径上进行了广泛宣传。2021年4月,又将《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向社会及公众予以印发,公众举报四种情形的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万元。2021年5月,印发《唐山市农村黑臭水体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农村黑臭水体并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2020年,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共拆除“散乱污”企业7家;查处露天焚烧秸秆问题1次;查处堆场扬尘污染问题1家;处罚企业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1家;举报问题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次。发放举报奖励金10万元。我局还与各职能部门密切协同配合,1月份以来,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坚决打击,春节期间,与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开展“三烧一放”监督检查,确保节期空气质量。
虽然,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些差距,我们将以这次提案办理为契机,继续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高昂的斗志和更加踏实的作风,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措施再强化,力度再加大,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努力建成开放创新包容、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