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瑞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产品耕地重金属污染现状、成因及防治对策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业生产环境监管,加强农用地面源污染防治,将其列入年度土壤污染防治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做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目标,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一、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一是配合完成省农用地详查工作。2018年-2019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各县(市、区)配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河北省农用地质量划分结果,2020年对唐山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进行确认,全市已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三是加强财政资金扶持。2020年和2021年,市财政安排农用地土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监测及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资金160万元,重点用于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及对部分受污染耕地土壤进行治理和修复。四是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开展监测土壤及农产品样品任务4296个,重点检测土壤及农产品“镉、铬、汞、铅、砷”等5种重金属及土壤pH值,把耕地土壤及农产品监测结果,作为受污染耕地治理效果评估和省粮食安全生产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是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通过精准限量施肥、调整化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提高化肥使用效率,减少使用总量。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大力实施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3%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7%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5%以上,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氮肥利用率达到41.2%,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二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市2500余家农药经营单位全部设立回收间,回收桶等设施,择优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典型门店31家,共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7.38吨。在玉田、遵化等粮油大县和蔬菜种植重点县建立10个典型回收试点,设置回收设施20套,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5吨。三是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组织开展农膜应用情况调查,建立废弃农膜回收点35个,2020年全市农膜使用量22770吨,回收总量19869吨,回收率87.3%,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四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全市纳入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2052家,目前全部完成配套建设,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53%。
三、积极申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2017-2020年,申请中央资金5400万用于农用地调查评估与修复;2020年,申请中央资金3000万元开展唐山市重点区域受污染耕地深度调查和溯源阻隔项目。
四、加强污染源头风险管控
一是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建立唐山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督导重点监管单位制定方案并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三是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对耕地周边方圆5公里范围内涉重金属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排查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全部实施限期治理,逐一整改销号,彻底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
五、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
根据《2020年省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农办科〔2020〕14号)要求,对唐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进行进一步核算,唐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结果为100%,完成《唐山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
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31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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