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军代表:
您提出的“加大对迁西县生态涵养区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我局涉及两部分内容,分别为“潘大水库”等重点功能区支持、补贴和率先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推进引滦入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保护和改善引滦入津水环境质量,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的指导下,津冀两省建立了引滦入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补偿协议实施以来,我市每年积极争取上级生态补偿资金,推进引滦入津流域水环境治理。2016年至今,在完成潘大水库网箱养鱼清理基础上,我市又争取生态补偿资金1.73亿元,用于支持迁西县实施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不断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改善,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2021年以来,我局结合唐山市统计年鉴等基础数据,针对全市134家重点碳排放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发展规划与面临困难,确定重点排放行业及占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设定合理达峰目标及达峰路线。但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后,不再建设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存在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因此,我市无法率先启动唐山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我市正在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推动重点行业企业逐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今后,我局将积极探索新的支持方式,大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为迁西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利的政策、资金支持。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