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唐山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做好我市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向纵深领域拓展,我局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全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一)推进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新宝泰钢铁、华西钢铁、金马钢铁实现关停,唐山不锈钢停产,“退城搬迁”取得重大突破。关停27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12座100吨以下转炉和市区二环线以内19家独立石灰窑企业。全力推进“公转铁”建设。(二)严格实施总量减排。印发实施《关于执行钢铁、火电行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进一步加严超低排放限值。对23家钢铁企业实施每月不低于30%的总量减排,根据绩效评级持续对焦化、水泥、玻璃等11个行业企业实施月度总量减排。(三)扎实推进企业深度治理。完成高炉一氧化碳、煤气精脱硫等钢铁企业324项深度治理工程,水泥、独立轧钢、石灰窑、砖瓦窑、陶瓷、铸造、耐火材料等行业企业整治提升727家,停产整治752家。开展“创B争A促引领”行动,力争年底前纵横钢铁、港陆钢铁、唐钢新区、津西钢铁全部达到A级水平,全力打造世界钢铁行业清洁化生产基地。(四)健全完成指挥调度机制。扭住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强化源头减排、过程管控、末端执法,常态化夜查、晨查,严格铁腕执法,持续创新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实现治污监管智能化、实时化、全覆盖。细化完善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责任考核评估追究制度,建立高效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特别是七一期间,圆满完成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生态环境部致函予以表扬。
二、津冀两省建立引滦入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一)推进政府间沟通协作,津冀两地积极建立跨区域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津冀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共同维护引滦入津生态环境安全。(二)推进流域水质改善,充分利用生态补偿资金推进引滦流域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修复,污染治理等,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目前,2020年,黎河、沙河两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河流二类标准要求。
三、全力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工作。建立全市污染地块协调联动监管机制,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信、审批、住建等部门,对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且未达到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自然资源部门不予办理涉及相关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保污染地块再开发实现安全利用。截至目前,全市动态更新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的污染地块共10个,其中4个地块已完成修复,其余正在开展修复。
(二)按照《唐山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120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心工程已全部完成建设。纳入省民生工程项目的覆盖1036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成。
四、与天津市开展环境执法联动工作
指导县区分局与天津市交界县区生态环境局签订执法联动协议,定期开展执法联动;组建执法联动联系人工作群,每月实施调度,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转发省厅执法联动各项通知要求,督导各县区分局进一步加大对跨界区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共同打击区域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遵化、玉田、汉沽、芦台、丰南、丰南6个县区与天津市交界县区共开展执法联动13 次、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发现并解决涉气、涉水以及环境信访问题共47 个,有效推进了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
五、开展排污权确权“回头看”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排污权确权“回头看”工作,重新核定企业排放总量,对企业富裕总量指标进行回收,由政府储备,为新上项目做好总量指标保障。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6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