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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0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1 09:57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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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唐山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唐山市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制度,推进我市碳交易工作

2018年以来,我市组织发电、钢铁、化工、造纸、建材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就其排放量和相关信息如实报告,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面核实、查证。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以来,组织17家发电企业严格履行温室气体排放履约清缴义务。

二、开展碳排放核查及交易培训,加强碳市场基础能力建设

2022年4月至今,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分别参加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数据质量控制培训、2022年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管


理能力建设培训班、河北省碳核查技术培训等培训活动。

三、指导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有序推进碳核查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指导企业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进行初步审查,将相关问题反馈至各企业,督促企业进行了2轮次修改,现已将135家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报告及数据汇总表提交至省厅。5月20日,我局召开了唐山市2021年度碳核查启动会,对接核查机构及重点企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现场监督核查全过程。

下一步,严格按照《河北省2021年度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实施方案》,组织核查机构及全市135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完成2021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任务,为下一个碳排放履约周期清缴工作奠定基础。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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