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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2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1 09:57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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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污染天气企业停限产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采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制度,部省确定绩效分级共50个行业,50个重点行业中39个为生态环境部确定的绩效分级行业,主要包括长流程联合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石灰窑、铸造等行业;11个为省级绩效分级行业,主要包括塑料制品、有机化工行业、肥料制造、印染精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集中喷涂、汽修行业等。

绩效分级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实行差异化管控的重要依据。2020年以来,唐山市依据分级结果对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每年进行动态调整。绩效分级分为A级、B(含B-)级、


C级、D级,引领性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等级别。原则上A级和引领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国家和省级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2137号)(以下简称《预案》),在接到上级通知或预测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涉及的行业企业按照绩效评价等级执行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纳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再实行停工、停产管控措施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除外),印发了《唐山市钢铁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个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组织行业专家从在线监控体系、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深度治理、清洁运输体系建设等方面,指导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帮助“创A”和评“引领性”企业。全市现有绩效A级企业3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56家,秋冬季应急响应期间免于停产,对电力、供暖等36家民生豁免类企业,食品加工、危废处置等322家民生保障类企业,以及115家小微涉气企业实施重点保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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