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
工 作 简 报
2023年第5期
现将近期我市移交公安机关的危险废物涉刑案件通报如下:
玉田:纺丝车间煅烧炉循环水外排污染环境
3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执法人员对玉田县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纺丝车间真空炉的循环水经管道流至水箱,因水箱阀门口损坏导致漏水,通过雨水管道直排外环境。
海港:利用渗坑倾倒脱硫石灰致土壤重金属镉超标
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会同环安、属地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为原聂庄砖厂取土后造成的坑塘,占地面积约为400㎡。坑塘被一列堆土分成东西两部分。西部:北侧表面已无液体,呈膏状,颜色略微黄色,质地较为细腻,无刺激味道;南侧深约1米的淡黄色液体,底部为膏状物质,颜色呈灰白色,质地较软,扔石块可陷入其中,南侧坑塘周边杂草大部分呈枯黄状。东部:南侧底部为膏状物质,颜色呈黄白色,质地较软,表面为液体,岸边长有杂草,大部分呈枯黄状、掺杂有死鱼;北侧水体较为透明,岸边有死鱼,周边长有杂草,较为茂盛,呈绿色。
5月23日,海港分局委托河北淏楷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坑塘的水体、膏状土壤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检测的样品中镉离子浓度为0.20mg/L、pH值为12.46,超过了GB8978中镉最高允许排放浓度(0.1mg/L,pH值在6到9之间)标准。
滦州: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矿物油外排污染环境
7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滦州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环安的联合检查行动中,发现位于雷庄镇大阚庄村一处大院内存放大量旧机动车拆解件。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废机油等废矿物油,通过厂房内沟渠排放到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
丰南: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矿物油外排污染环境
8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执法人员对钱营镇西桥北坨村某加工厂现场检查时,负责人不能提供营业执照及各项环保手续。车间现场存放废润滑油桶约300千克、废机油滤芯约600千克、破碎成品料约4吨,压扁的废机油滤约400千克、废机油约100千克,该加工厂2023年5月初建厂生产至2023年8月17日生产成品约25吨。从事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移交公安立案。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