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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0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9 09:14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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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唐山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污染防治,确保人民饮水安全的建议”收悉,针对该提案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生活饮用水源情况

(一)饮用水源地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个,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2个(陡河水库、邱庄水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5个(大洪桥、北郊、西郊、荆各庄和大张刘);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8个,包括地表水水源地1个(上关水库)、地下水水源地17个;农村“千吨万人”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7个。上述饮用水水源地均陆续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并纳入常规监管。农村饮用水源地在水利部门的组织推动下,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安全保障工作也得到显著提升。

(二)饮用水源地供水过程

城市供水,饮用水从水源地(水库或水源井)要经过净水厂的净化、消毒,进入自来水输水管道,经多级分流进入千家万户的水龙头(部分需要加压提升)。整个过程,有多个部门多环节进行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水源地水质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监测;供水单位的出水(即进入自来水管道的水)水质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限值要求,由城管部门及供水单位进行监测;用户的龙头水也要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由卫生部门进行监测。上述部门的水质监测结果在各自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对农村饮用水水质状况,卫生部门定期进行水质抽测。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状况

各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连续多年,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供水单位出水水质和用户的龙头水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

(一)规划引领,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机制

制定《唐山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加强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确保饮水安全为核心,对水源地环境质量现状、规范化建设和水源周边风险源进行评估,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提出污染防治计划。同时,每年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推进水源地保护工作落地见效。另外,为强化两个城市地表水源地保护,市委市政府又启动《引滦入唐流域水质改善与提升专项规划》,力图通过构建“一带二屏三区多廊”的生态格局,打造唐山引滦入唐流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示范区,提高引滦入唐流域环境治理能力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力争2035年陡河水库水质稳定达Ⅱ类。上述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指导和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依法保护、强健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立法。1994年,在原唐山市环保局的推动下,我市出台《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成为我省最早的一部地市级水源地保护专项法规。之后几次修订,为陡河水库水质污染防治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结合最新的政策和要求,我局再次推动出台《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为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二是推进保护区划定。2007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颁布实施,国家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之后,历时13年,我市于2020年完成全市6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工作,期间,随着市县供水格局的变化,又有调整撤销,相关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保护、精准保护原则,统筹处理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之间的关系,为水源地保护提供技术依据和法律保障。

(三)部门联动,强化水源地监管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明确了各部门在水源地保护中的职责分工。同时,多年来的水源地保护工作,进一步促进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一是强化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我局定期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属地政府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县区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形成了一整套的排查、交办、整改工作机制,有效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及时开展地表水源地保护会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水库管理机构等单位和部门,定期对地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会商,推动共管共治常态化,建立水库联防联控联席机制。三是强化地表水源日常监管。陡河、邱庄、上关三个水库管理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加强水库日常监管。陡河水库事务中心执法人员保持每天24小时在岗,且针对一直存在的夜间捕、电、钓鱼现象,连续开展“零点行动”,铁拳治理;同时,与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公安局陡河水库水源地保卫支队在陡河水库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护水源地安全。邱庄水库枢纽事务中心联合唐山市公安局水源地保卫支队、唐山市水政监察支队及相关部门,强力开展库区水事秩序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采取留守盯紧重点点位和环库区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上关水库管理部门保持每天两次的库区周边日常巡查,并结合乡镇综合执法队及相关部门对库区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治理。

(四)治本清源、推进源头治理

一是清理水产养殖。2015年底,潘大水库因网箱养殖无序发展导致水质恶化,进而影响陡河水库水质。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于2016年5月、2016年10月和2017年5月,分别启动陡河水库、潘大水库和邱庄水库的养殖清理,共清理网箱44971箱,围网7464.55亩,坑塘18223亩,多年遗留的历史问题的得到解决。清理过程中我局争取资金5.7亿余元。二是清理水库库区建筑。2020年至2022年,陡河水库事务中心对库区周边停放的350条船只进行了清理,对库区范围内1500根柱桩及4处水上建筑物进行了清理,有效控制了库区捕捞和人为活动对水质的干扰。邱庄水库枢纽事务中心协助参与拆除了库区征地高程以下水上餐厅、岸边餐饮设施等建筑。三是清理保护区违规项目。2014年开始,我局组织相关县区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行动,对水源保护区内违规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经过常年时间的不断推进,保护区内旅游、工业企业、餐饮饭店、畜禽养殖场和汽修厂等违规项目得到清理整治,有效消除了环境隐患和风险源。四是推进保护区农村面源治理。先后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7000多万元,支持陡河水库保护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购置垃圾收集处理设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先后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站4个,其它村庄也因地制宜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五)动态评估,持续推进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评估工作。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规范化建设评估,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从取水量保证状况、水质达标状况、环境管理状况等几个方面,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逐个进行全面评估,通过分析水源地环境禀赋、污染状况、环境监管与环境风险状况等,提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指导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二是推进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建设。2016年,我局争取中央资金9000万余元,支持陡河水库围挡工程和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开启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建设历程。截至目前,上关水库、邱庄水库也相继完成隔离防护工程建设。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也通过建设井房、围栏、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实现物理或生态隔离。三是设置标志标识。2009年,我局牵头,协调城管和水务部门,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对县级以上水源保护区统一制作、安装标志牌和交通警示牌。之后,伴随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调整,不断推进标志、标识的完善、更新和维护,除新划定保护区的邱庄水库外,其余6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部完成标识标牌设立工作,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提示和宣传作用。

(六)防范风险,保障水源地安全

一是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风险源调查,逐个建立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开展预警监测。地表水库,对在用的陡河水库上游的入库河流设定风险断面,定期进行预警监测;同时在陡河水库西入口和东岸分别安装在线监测,实时监测水质现状;陡河水库还安装有在线生物毒性预警监测设施,一旦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库,立即发出预警传递到唐山市环境监控中心。对地下水源地,定期对补给区环境状况(包括水质)开展调查,分析其现状及变化趋势,对可能影响地下水源地状况的污染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并严格管控。三是防范交通穿越风险。对保护区的道路交通穿越,建设防撞设施、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有效防范和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影响

三、下步工作举措

今后,我局将根据提案建议,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人民饮水安全。一是持续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新划定和调整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标识标牌设立和隔离防护建设,并督导属地做好日常巡护工作,对发现破损、缺失等问题及时进行维护。二是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清理整治。督导各县(市、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建立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动态排查整改机制,定期对现行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强化风险防范,加强水质预警监测、强化风险源管控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饮水安全风险。四是强化宣传引导。督导各县(市、区)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以及分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爱护生态环境,个个自觉保护水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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