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江委员:
关于《关于推动我市重卡排放污染防治政策与工业企业环保创A政策合理衔接》提案我局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重型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创A和新能源重卡替代的四条对策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A级清洁运输有关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对照2023年河北省印发的《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试行)》(冀创A领办〔2023〕6号)中有关国五车的管控情况,及时与省创A专班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对接,将目前存在的国五车在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使用中的困难进行了反映。省创A专班有关同志表示,《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试行)》基本按照国家《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进行编制,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订。您提出的放宽对国五车型的管控,暂不符合国家规定的A级企业标准要求,B级以下企业可按规定使用国五车。对此,我局将持续进行沟通对接。
二、强化监督检查
公安交警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强化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以16家A级企业及周边为重点,全面加强对企业及路面车辆检查力度,对非法套用新能源车牌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问题,依法严格查处。
三、规范中转倒运货场管理
按照《河北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试行)》要求,对于无法实现新能源重卡直达企业厂区运输的大宗物料和产品,A级重点行业企业可先行采用国六重型燃油(气)货车运至当地统一规划的物流园区或货场,然后采用新能源重卡进行倒运。根据调研情况,A级重点行业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转运的物流园区或货场基本由中间贸易商、物流运输服务商与社会化的仓储公司进行合作使用,均是相关方的市场化行为,根据市场价格、服务以及企业生产运输的实际需要采取的自主行为。我局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中转倒运货场规范管理,规范相关方运输行为,提高清洁运输水平。
四、加强政策支持
202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唐山市支持新能源体系建设若干政策》(唐政办字〔2023〕123 号),从简化审批程序、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价格费用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划和土地保障、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等8个方面,研究制定了支持新能源体系建设的28条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支撑体系。一是对购置新能源重卡提供金融支持。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新能源重卡企业可提供资金支持5000万元;二是支持新能源车辆租赁平台建设。鼓励新能源融资租赁平台公司开展新能源车辆融资租售业务,市财政对融资租赁平台公司运营给予适当支持。鼓励租售平台开展低首付、低月租、长租期套餐服务。目前,市能源集团、市金发集团正积极搭建新能源重卡融资租赁平台,开展新能源重卡、电池“租售并举”业务,减轻用户购置租赁成本压力。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大部分已采纳,其余正在实施与完善中。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唐山生态环保工作,尤其是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我相信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唐山市的空气环境质量一定会越来越好。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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