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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4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9 09:35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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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以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原则,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一)圆满完成治理目标任务。每年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综合考虑农村区位条件、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常住人口数量及分布、污水实际产生量、集中收集难易程度、排水去向等,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等治理模式,圆满完成省达年度治理任务目标。

(二)维护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作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长效机制,明确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主管部门,落实设施运营维护经费,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稳定运行。建立不正常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清单,有序推进不正常运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改。我局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排水水质开展执法抽查监测,监督排水水质达标,发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应有作用和成效。

(三)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迁安市、遵化市分别获得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3000万元和354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部分县(市、区)利用地方债等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难点问题

尽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目前仍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受限

唐山市属于北方地区,水资源较为紧缺,污水排放量相对较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会受到收水量和季节影响。因此,唐山市在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时,会受到一定的制约。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和运行资金保障不足

相对来讲,农村经济条件基础薄弱,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管护机制不够健全,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尚未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尚未建立收费机制,而且建立收费机制尚存在一定难度,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保障。目前,市县两级财力紧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保障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下步工作

结合唐山实际情况,今后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不断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支持各地筹措资金。支持各县(市、区)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维护资金投入力度,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三)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压实县(市、区)和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实落地。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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