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3)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至7月5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市级整改验收单位,监督电话:0315-2801574,邮箱:ts2801574@163.com,通信地址: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路北区北新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丰润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冬季散煤及烟花爆竹管控问题突出,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工地、矿山等扬尘污染严重,2024年1—8月,丰润区国控站点空气质量一直排名全市倒1,严重拖了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的后腿。
二、整改实施主体
督导单位(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丰润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2025年1月份丰润区综合指数4.436,同比下降0.25;PM10累计浓度7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微克/立方米,改善率12.16%;PM2.5累计浓度4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微克/立方米,改善率5.09%;NO2累计浓度3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微克/立方米,改善率8.85%。
2025年2月份丰润区综合指数3.981,同比下降1.271;PM10累计浓度7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4微克/立方米,改善率29.8%;PM2.5累计浓度3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4微克/立方米,改善率37.8%;SO2累计浓度9.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微克/立方米,改善率14.81%;CO累计浓度1.4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67毫克/立方米,改善率31.46%。
2025年3月份丰润区综合指数4.204,同比下降0.341;PM10累计浓度8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7微克/立方米,改善率10.52%;PM2.5累计浓度4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微克/立方米,改善率10.02%;SO2累计浓度8.7微克/立方米,同比反弹0.7微克/立方米,同比反弹8.75%;CO累计浓度1.2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2毫克/立方米,改善率14.29%。
2025年1月份、2月份、3月份,丰润区综合指数明显优于去年同期,从CO高值个数看,共出现CO高值(1.5毫克/立方米及以上)8个,同比少出现10个CO高值;截止3月31日,丰润区年度综合指数全市倒3,与倒1的滦州市优势为0.074,与倒2的迁安市优势为0.021。
四、验收情况
2025年6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成立验收组,对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3)进行了核查验收,认为丰润区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