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至7月3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市级整改验收单位,监督电话:0315-2314256,邮箱:tssc2017@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6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制定“一河一策”,明确目标任务,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整改实施主体
督导单位(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丰润区、玉田县、乐亭县、汉沽管理区
三、整改情况
2024年1-12月,我市14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年度水质目标要求。
一是相关县区制定“一河一策”或“水质保障”方案,严格落实,推动河流水质持续向好。蓟运河:加强内外联动。对内,坚持溯源、整治相统一,加密监测,加大垃圾清理、农业面源治理等方面整治力度;对外,持续推进与天津的联防联控。还乡河。强化河道日常巡查,加密水质监测。滦河:强化河流沿线垃圾、泄洪沟渠及排水口排查整治,共清理各类垃圾410立方米。煤河: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化河道巡查,掌握河流动态。加强入河排污口巡查,严禁污水流入河道,较少污染物入河。
二是相关县区加强重点河流生态管控。聚焦重点河流,紧盯重点指标因子,对水质在线数据实施动态监控,督导各县区溯源整改,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加密监测频次,全力保障国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
三是实施陡河、沙河、双龙河等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清淤河道57千米。推动乐亭滦河口湿地修复项目建设,完成134公顷生态修复、60公顷植被修复;清理滦河河口养殖池4170亩,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2024年累计向滦河、还乡河生态补水1.7亿立方米;采取农业生态综合利用方式向滦河补水4.42亿立方米。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面调查畜禽养殖企业,开展专项治理,推进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四是建立联合会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水利、农业、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流域相关县区参加,定期对重点河流水质进行会商,分析研判河流水质形势,提出针对性管控对策,协作联动,形成合力。2024年共召开水质会商会5次。
四、验收情况
2025年6月12-13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组成验收组,对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6)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经核查,丰润区、汉沽管理区、乐亭县、玉田县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目标,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6月2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1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