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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序号25)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10:59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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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5)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9日至9月22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监督电话:0315-2803849,邮箱:dbdfk109@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路北区果园乡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1.整改问题:遵化市堡子店镇日常监管机制缺失,检查流于形式,鑫盛源铁选厂、海辉矿业料堆场储存规模、方式均与当地信息统计不符,发达铁选厂、石兴磊创砂浆有限公司料堆场未纳入清单管理,4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矿粉、砂石料露天堆存,生产废水溢流等问题。

2.整改目标: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规范企业生产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整改时限:2025年3月,并长期坚持。

4.整改措施:①健全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监管清单、责任清单,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并监督整改到位。②规范企业生产秩序,强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有效遏制扬尘污染。③对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对履职不力、监管缺失的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二、整改实施主体

督导单位(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遵化市

三、整改情况

1.遵化市堡子店镇已建立日常监管台账,并对辖区进行排查,按照规定纳入清单化管理。

2.经查4家企业均建有干排设施,生产用水循环利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遵化市分局、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遵化市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扬尘管控到位。

3.遵化市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对4家企业料堆未苫盖或苫盖不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遵化市鑫盛源铁选厂处1万元处罚、对遵化市海辉矿业处1万元处罚、对遵化市发达铁选厂处1万元处罚、对遵化市石兴磊创砂浆有限公司处1万元处罚。

四、验收情况

2025年8月28日,我市组织各验收单位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5)进行了验收,对照问题整改台账进行了核查,遵化市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已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9月9日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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