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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序号59)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11:01     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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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59)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9日至9月22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监督电话:0315-2803849,邮箱:dbdfk109@163.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路北区果园乡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1.整改问题:古冶区范各庄镇、丰南区钱营镇等存在大量储煤场及物料堆场,不同程度存在物料露天堆存未进棚入仓、苫盖不严、厂区道路积尘严重等问题。

2.整改目标: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抑制扬尘污染。

3.整改时限:2025年3月。

4.整改措施:①严格落实物料入棚入仓要求,对露天临时堆存物料进行完全苫盖。②对厂区地面、道路进行硬化,并加强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对不宜硬化区域采取绿化、苫盖等方式,严防扬尘污染。③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强化末端责任落实,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抑尘措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督导单位(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古冶区、丰南区

三、整改情况

(一)古冶区

1.对范各庄镇储煤场、物料堆厂扬尘问题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由区大气办进行收集汇总,交办并督导范各庄镇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不定期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范各庄镇储煤场、物料堆厂的扬尘问题形成了检查、反馈、整改、复核的闭环模式。

2.在扬尘管控工作中,针对全区煤场、散料堆场开展“举一反三”的专项治理,以发现问题为切入点,由区大气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煤场、散料堆场建立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压实各级网格化监管责任,对问题高发、反复、整改效果差的镇街,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进行督促、问责。

(二)丰南区

1.严格落实物料入棚入仓要求,对露天临时堆存物料进行完全苫盖。丰南区钱营镇存在储煤场及物料堆场9家,目前物料能够入棚入仓的已及时入棚入仓,不能入棚入仓的用苫布苫盖完全。

2.胜林洗煤厂西侧约50米无名大院、唐山盛港物贸南侧无名大院、唐山矿钱营科技有限公司东侧约400米无名大院、聚鑫矿粉厂西北侧约400米无名大院、钱营泵房西侧无名大院、鑫棣牧业东侧300米煤场、经安钢铁东侧一个无名料场、鑫棣牧业有限公司北侧无名搅拌站对院内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完全苫盖,对地面积尘进行清理并洒水抑尘,倒运物料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唐山盛港物贸公司,根据评要求,原料场建设有挡风抑尘网,院内堆存的物料已完全苫盖,对地面积尘进行清理并洒水抑尘,倒运物料过程中采取湿法作业。

3.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监管责任,钱营镇政府严格落实镇领导包联制度,督导属地储煤场及物料堆场对厂区地面、道路进行硬化,加强清扫保洁频次、洒水抑尘,露天堆存物料完全进棚入仓、完全苫盖。钱营镇持续加大辖区内储煤场及物料堆场日常巡检力度,采取定期巡检、无人机飞检等措施,健全巡查检查工作台账,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扬尘治理工作保持常态长效。

四、验收情况

2025年8月27日,我市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59)进行了验收,对照问题整改台账进行了核查,古冶区、丰南区按照《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已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2025年9月9日

  •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0315-23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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