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货币政策,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增强财税政策引导和激励投资功能;积极培育股票和企业债券市场,促进直接融资;强化金融信贷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民营资金融通规模,有效扩大利用外资;健全和完善市场导向、政策引导、企业决策、社会化融资的资金运行机制,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资金需求和平衡预测
“十一五”时期,全市资金总需求量预期为570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900亿元,流动资金8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需求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投资需求比例约为10:51:39。
主要资金来源预期:
(一)国家预算内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五年间,预算内资金投入预期188亿元,占资金需求总量的3.3%。
(二)国内贷款。积极扩大信贷资金投放规模。五年间,金融系统各项存款增加额预期1900亿元,各项贷款增加1140亿元,占资金需求总量的20%。
(三)利用外资。积极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成效。五年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预期25亿美元,占资金需求总量的3.5%。
(四)直接融资。积极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扩大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规模。五年间,全市直接融资额预期100亿元,占资金需求总量的1.8%。
(五)企业自筹及吸引民间资本。企业通过自有资金、资本流动、资产重组等方式筹集资金预期4072亿元,占资金总需求量的71.4%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投融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管好用好财政性投资,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度,加强政府投融资机构建设;发挥企业投融资主体作用,完善投融资管理机制。采取定期发布投资信息和投资指导目录、适时调整税收和财政贴息等调控手段,全面促进社会投融资。
(二)强化投融资政策支撑。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积极促进有条件的各类企业包括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规范企业债券申报、评估、核准、发行、监管及筹资兑付工作。鼓励和支持资信好、具备条件的优势企业在境内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外币债券。鼓励支持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收购、兼并和重组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围绕支柱产业升级、农业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化、城乡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活跃民间资本融通。依法保护民营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放宽投资准入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及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均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投资者到境外投资。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形成多元化筹融资格局。鼓励建立服务于民营投资主体的信用担保和贷款担保机构。
主办单位: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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