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唐山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公示,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北新西道86号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063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hbjfx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唐山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 征求意见稿.xlsx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