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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 披露企业名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16:54:25


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唐山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公示,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北新西道86号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06301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hbjfx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


唐山市2024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 征求意见稿.xlsx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