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环自然〔2022〕1号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强制性清洁 生产审核工作(第二批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改革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二批企业)的通知》(冀环科宣函〔2021〕108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第二批企业)的通知.pdf.pdf
附件2:202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第二批企业名单(强制类,71家).docx
附件3:202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第二批企业名单(重点行业,7家).docx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